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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17:39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参公事业编制3人;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40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主要职责

 1、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及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全县工业企业生产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条例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全县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实施。

   2、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市、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对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和备案。统筹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全县工业项目建设。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销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6、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具体措施,指导企业战略性重组;指导企业管理;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和运用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信息化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运用。

9、协助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0、负责黄金、煤炭、医药、轻工、纺织、食品、消费品、建材、冶金、原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发展绿色食品的建议。

11、指导产业集聚区的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12、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落实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14、制定推动全县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措施,负责全县科技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和推动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17、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县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8、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提出全县科技奖励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19、承担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事宜,指导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20、负责年度科技项目经费的分配,做好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21、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涉及农村的科技问题。

22、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研究解决民生科技问题。

2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措施,制定全县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

2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16.02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5.76万元,增加26.79%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收入合计12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4.02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支出合计12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2万元,占28.51%;项目支出 869.30万元,占71.49%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收入总计1216.02万元,支出总计 1216.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5.76万元,增加26.7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5.4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270.3万元,增加45.13%。主要原因为2018年烟叶技术服务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21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132.45万元,占9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3万元,占4.35%;卫生健康支出11.29万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19.35万元,占1.5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无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三公”经费预算为4万元。2019“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车辆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同时实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按照节约合理原则统一调配公务用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标准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固定资产总额423.19万元,其中:房屋300.4万元,车辆31.65万元,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91.1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信委2019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