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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2:18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内设1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5人,其中:参公编制5人;在职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人。

卢氏县街道办总站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为卢氏县街道办总站本级。

二、主要职责

落实好城关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及居民委员会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7.18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8.51万元,增加34.98%。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合计18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1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支出合计18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万元,占11.63%;项目支出165.4万元,占88.37%。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收入总计187.18万元,支出总计187.18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51万元,增加34.9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为参公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6.95万元,增加39.64%,主要原因为政府加大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支出,提高了村干部工资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万元,占1.85%,卫生健康支出支出0.97万元,占0.52%,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1.4万元,占11.43%,农林水支出159.7万元,占85.32%,住房保障支出1.66万元,占0.8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7.18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街道办事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卢氏县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总额24.72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17.78万元,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6.9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xlsx_(219)街道办.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