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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2:26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粮食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粮食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粮食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共有二级机构1个,包括卢氏县粮食购销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粮食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2个,具体是:

1.卢氏县粮食局本级。

2.卢氏县粮食购销中心。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油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政策的贯彻和实施。  

2.督促检查全县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储备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的落实,健全和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  

3.指导全县粮食收购、粮油市场供给,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和优化品种结构。  

4.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收购和轮换,储备库的建设规模和总体布局。  

5.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决策,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工作,掌握全县粮食企业经营情况。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卢氏县粮食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24.78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5.88万元,减少3.14%。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收入合计82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4.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支出合计8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9万元,占15.00%;项目支出 701.09万元,占85.00%。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收入总计824.78万元,支出总计 824.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88万元,减少3.1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98万元,主要原因为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9.86万元,减少4.09%。主要原因为今年地储粮轮换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82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6万元,占 3.27%。卫生健康支出5.10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8.75万元,占,1.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83.97万元,占95.05%。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粮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卢氏县粮食局固定资产总额105.04万元,其中:房屋79.25万元,车辆0万元,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25.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xlsx_(402)粮食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