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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大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2:40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人大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人大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人大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人大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人大内设办公室、信访室、教工委、财经委、农工委、内司委、环资委、选工委8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主要职责

按照卢办(2006)46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

第二部分   卢氏县人大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卢氏县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72.9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68万元,增加1.82%。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收入合计37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支出合计37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0万元,占68.57%;项目支出 117.20万元,占31.43%。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收入总计372.90万元,支出总计 372.9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8万元,增加1.82%。主要原因:为驻机关检查组购买办公设备费用增加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372.9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18万元,占 79.4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9万元,占12.23%;卫生健康支出11.47万元,占3.08%;住房保障支出19.66万元,占5.2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4.22万元、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32.77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11.47万元、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19.66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2万元);公用经费: 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人大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人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人大固定资产总额419.0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6万元,车辆100.19万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222.8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_(112)人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