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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2:50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68人;在职人员87人,离退休人员9人。共有二级机构3个,包括卢氏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卢氏县食品安全监督所、卢氏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为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品一械”安全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和监管程序、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制定“三品一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三品一械”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75.71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5.14万元,增加4.18%。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合计87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5.71万元,罚没收入82.39万元 。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合计 87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32万元,占93.79%;项目支出 154.39万元,占17.63%。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总计875.71万元,支出总计875.7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14万元,增加4.1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5.25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10.11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家大部委机构改革,监管职能合并。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875.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84.17万元,占 7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3万元,占11.47%;卫生健康支出33.57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57.54万元,占6.57%

四、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3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25.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减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因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管理,车辆租用费用列入车补费用之中。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8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经费紧张,暂未列入。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内容无重大项目。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340.9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8万元,车辆123.7万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8辆,其他固定资产209.2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批复表.xlsx_(5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