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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2:56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内设15个职能科室,下辖10个税务分局,共有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41人,参公事业编制4人,工勤、事业编10人;离退休人员46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1. 主要职责

    (一)、负责卢氏县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二)、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三)、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四)、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 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县级财政和乡政府弥补征管经费)583.15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91万元,减少14.56%。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县级与预算收入合计58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15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基本支出583.15万元,占支出的100%。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83.15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91万元,减少14.56%。原因是我局2018年中央国、地税征管体制机构改革后,2019年我局人员经费的一部分由省财政厅保障,但县级财政缺口仍然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83.1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99万元,占7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3万元,占15.63%;卫生健康支出23.59万元,占4.05%;住房保障支出40.44万元,占6.93%。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基本支出583.17元。其中:人员经费583.1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津补贴、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县级财政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均来自于中央财政拨款。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3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固定资产总额125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69万元,车辆234万元。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车8辆,其他固定资产44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卢氏县税务局

                           2019年11月17日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xlsx_(179)卢氏县税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