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团县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团县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团县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团县委内设1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卢氏县委员会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卢氏县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的工作,根据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指示精神,提出我县青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规划,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全县团的工作。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带好团的队伍,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3、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4、做好青年统战工作,广泛团结全县各族、各界青年,指导和帮助青年联合会工作。
5、受县委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努力促进我县少先队的事业蓬勃发展。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团县委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团县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65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99万元,增加4.57%。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团县委2019年收入合计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团县委2019年支出合计22.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65万元,占77.92%;项目支出5万元,占22.07%。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团县委2019年收入总计22.65万元,支出总计 22.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99万元,增加4.5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0.99万元。项目支出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团县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2.6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6.78
万元,占 74.08%,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占3.84%,项目支出5万元,占22.08%。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团县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团县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团县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0.6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8年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没有接待来访团组、人员。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团县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团县委固定资产总额10.0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10.0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