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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3:16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县委巡察办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办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委巡察机构含1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巡察组,共有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共有二级机构0个。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巡察办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本级预算。

二、主要职责

卢氏县委巡察机构含1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巡察组,主要职责: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工作安排和计划,制定巡察工作预案;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汇报巡察情况; 及时向县委巡察办移交巡察相关资料, 提交巡察报告; 根据巡察情况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个人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其他需要巡察组完成的工作。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3.24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减少17.30万元,减少5.40%。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收入合计30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3.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支出合计30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4万元,占82.19%;项目支出 54万元,占17.81%。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收入总计303.24万元,支出总计 303.2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30万元,5.4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为专项业务经费统一减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49.24万元,占82.19%;项目支出 54万元,占17.81%。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5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县委巡察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4.5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单位业务量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和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经费统一减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5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_(118)巡查办.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