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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3:18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14人。无二级机构。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为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本级。

二、主要职责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烟叶生产及技术方案、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二是负责对全县烟叶种植计划的分配、实施和落实;三是负责烟叶生产标准化措施的推广和落实;四是负责全县烟叶生产各个环节现场观摩会的组织和实施;五是负责全县烟叶生产整地起垄、育苗、移栽、大田管理、烘烤收购五个环节的检查和评比;六是负责全县烟叶生产重点工作、关键措施的督导、检查和评比;七是负责全县烟叶生产技术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八是负责全县烟叶生产经验总结和组织实施,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九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9.46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5.1万元,减少18.62%。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合计45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9.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合计45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6万元,占21.21%;项目支出362万元,占78.79%。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总计459.46万元,支出总计45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5.1万元,减少18.6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05万元,减少22.48%。主要原因为受国家市场调控影响,烟叶种植面积减少,产值减少,导致烟叶项目收入、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5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356.6万元,占77.6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4万元,占2.6%;死亡抚恤支出2.19万元,占0.48%;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4.18万元,占0.91%;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72万元,占15.67%;住房公积金支出7.16万元,占1.5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60.6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55万元,车辆24.32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33.8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_(145)烟办.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