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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1 23:22 来源:卢氏县政府 作者: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医药总公司单位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内设3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无二级机构。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为卢氏县医药总公司本级。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药流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促进全县医药商业的发展;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开展药品经营;培育、发展和完善全县医药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出规划市场网点布局的意见,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医药系统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专业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储备工作,提出药品储备品种、数量及转换意见,对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灾情、疫情时药械的紧急调度;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分  医药总公司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0.73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77万元,增加56.54%。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收入合计9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7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支出合计 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万元,占41.31%;项目支出 53.25万元,占58.69%。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收入总计90.73万元,支出总计 90.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77万元,增加56.5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52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两个财政全供人员,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25万元。主要原因为非税收入增加,安排的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信访稳定、专业岗位培训工作等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万元,占6.41%;医疗卫生支出81.97万元,占90.34%;住房保障支出2.95万元,占3.25%。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卢氏县医药总公司无政府采购。

  2.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卢氏县医药总公司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卢氏县医药总公司固定资产总额11.3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4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固定资产7.3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xlsx_(511)医药公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