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的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
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
执法依据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计量水表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可以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无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0398-2157088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