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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房屋查询证明”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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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卢氏县横涧乡,2019年在三门峡购买一套商品房,即将出售,过户手续要求出具“房屋查询证明”,请问该证明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3-06-21 09: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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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您好,来信收知,回复如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为方便办事群众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为民服务中心配置有自助查询设备,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可以到自助查询设备直接打印不动产查询信息(房屋查询证明)。申请人也可在卢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lsxbdcdzx.com)和卢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在线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2023-06-25 10: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