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加强公租房管理
本报讯 据悉,2013年1月至今,深圳收回各类违规违约承租住房共计827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违规违约被收回的情形主要为三个方面:一是擅自转租出借公租房的;二是拥有(购买)自有住房后不退出公租房的;三是低收入群体中少量违规占用公租房的。在已收回的827套公租房中,转租出借收回219套,购房催退568套,占用收回40套。
针对公租房承租后存在的违规违约情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租赁中心实施包干分工、责任到人,采取短信及电话告知、发送通知书、专人浏览网站转租信息、暗访中介、诉诸法律途径等方式,追缴欠租、清收住房。
该局表示,在收回违规住房过程中存在三方面困难:违规违约线索少、隐蔽性强、举报渠道单一,调查难度大;违规承租人不愿配合执法工作,甚至暴力抗法,监察执法人员并无强制取证权力,往往需通过暗访才能取证;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后,承租人不退出公租房的,监察执法人员进行清退时会遭到违规承租人抵制,但又不能采取停水电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律途径清收住房耗时较长,即使法院判决胜诉,面对一些低收入群体,法院执行也有一定困难。
赵瑞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