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卢氏县2021年度公租房申报政策解释
一、综合问题
(一)已经申请了廉租房资格的家庭(个人)是否能够再申请公租房?
释解:不可以。廉租房、公租房都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方式,一个家庭(个人)及家庭成员只能享受一种保障方式,不得重复申请, 否则取消所有申请资格。
(二)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其中一人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释解:判定整个申请家庭为不符合条件家庭。
原因:申请是一种共同行为,尽管一个家庭推举一个代表进行申请,但大家是一个共同体,申请人在提交共同申请人的资料时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合法。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真实告知审核机构有关住房、收入、婚姻、工作等真实情况。按照住建部相关通知精神,一旦发现造假,视为整体不合格。
(三)住房的定义
释解:本处住房定义为私有(预售商品房、包括宅基房、宅基地等)和公有住房。
(四)公有住房的定义
释解:本处公有住房定义为县政府直管公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管公房。
(五)一般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对于住房情况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1、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限定条件: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
2、新就业职工有两个限定条件:
(1)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
(2)本人父母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一个限定条件:
家庭成员在县城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
(六)关于“一头沉”家庭的申请问题
释解:按照“卢房保〔2014〕1号”等文件精神,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家庭成员须全部具有卢氏县城区城镇户籍,夫妻双方一方为卢氏县城镇户籍一方为卢氏县农业户籍家庭,目前还不能按照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如果一方符合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条件的,可以以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七)关于单位统一申报问题
新就业及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的工作单位在县城区范围内,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统一办理申请事宜。
(八)公租房申请是否有收入限制
本次公租房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取消收入限制,所有类型的申请家庭全部没有家庭收入的限制条件。
(九)关于卢氏县2021年保障性住房区域范围的界定
目前范围界定为:东至209国道,西至庄子,北至北坡根,南至洛河南岸文峪、横涧两乡镇县城规划区。
二、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问题
(一)同一个家庭是否能够夫妻拆分分别申请公租房?
释解:不可以。
原因:1、公租房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凡是结婚组成家庭的必须以家庭夫妻双方为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如果审核中发现夫妻双方分开申请公租房,将取消该家庭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资格。2、《卢氏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家庭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申报。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家庭应尽的社会责任和基本义务,未成年子女是家庭的基本组成部分,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必须将未成年子女作为家庭成员申报。
(三)同一个家庭中的成年子女是否可以拆分单独申请公租房?
释解:可以,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单身申请年满28周岁的相关规定或者单独组成家庭另行申请。
2、另外需要注意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没有私有房产。
(四)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报的申请人受28周岁年龄限制么?
释解:对于单身受影响,对于家庭不受年龄影响。
原因:1、公租房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尽力解决城镇中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家庭就应当保障。2、只要是正常结婚的城镇家庭一般双方的年龄都在28岁左右。
(五)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报的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是否都须为卢氏县城区城镇户籍?
释解:必须都为卢氏县城区城镇户籍,并符合迁入卢氏县城区城镇1年以上的要求。
原因:政策对新就业和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请条件有区别对待,便于今后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以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单身年龄限制的时间节点设在什么时候?
释解:时间节点设定在本次申请结束时年满28周岁。
(七)离异单身申报公租房受年龄(28周岁以上)限制么?
释解:受到28周岁年龄限制。
原因:1、离异和单身这种特殊情况,为防止突破道德底线为申请房产而离婚情况的发生,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2、同时为保证房产能够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有效利用房产资源,防止单身过多参与申请公租房浪费房产资源。
(八)关于离异房产问题,以《离婚协议》为准,还是以房产过户为准?
释解:以房产过户为准。
原因:1、房产过户是从法律上确定和完成房产转移的最有效法律途径,以房产过户为准从制度上将比较严密。2、由于目前我们的审查手段有限,还无法有效地认定或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的有效性,可以防止个别夫妻在《离婚协议》上造假作弊。3、利用本县的房产登记系统,可以比较方便地查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情况,减少审查工作周期。
三、新就业人员申请问题
(一)新就业人员的基本限定条件是什么?
释解:只要求工作单位为保障区域范围内,无农业和非农业户籍限制。
(二)新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单身申请公租房,新就业的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是否有年龄限制?
释解:可以以单身申请公租房,同时不受申请年龄的限制。
原因:1、为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本地大学生人才安心本地就业、工作,新就业人员在年龄和收入上不做限制。2、政府积极鼓励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本县就业,为本县建设奉献知识和努力,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年龄都比较小,所以不能限制。
(三)新就业人员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释解:按照毕业证的填发之日起,向后推5年。超过五年的,要按照一般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进行申请和审核。
(四)新就业人员是否有社会养老保险的限制?
释解:不需要提交养老保险手续。
原因:允许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是一种促进当地就业和人才引进的福利政策。重在人才引进,为保障人才能够“落地、生根”,否则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可能聘用到单位所需要的真正人才。
(五)新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时间限制么?
释解: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有1年以上的聘用时间,且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
(六)什么样的工作单位才符合新就业人员就业的标准条件?
释解:目前只要是正规的单位、机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都可以。
原因:1、正规单位就可以。企业不分大小、强弱、机构性质都是就业和为社会作贡献不同渠道而已。2、今后可以随着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各类机构进行调整。3、目前由于审查水平限制,还不能够对个体户、打工者、自由职业者等等就业情况进行有效、准确的认定。暂时不对这类工作类型进行认定。
(七)正规单位、机构的定义:
能够提供以下正规证件的都是正规单位:
a、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c、国家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新就业人员的本人及直系亲属住房是否为限制条件之一?
释解:是受到限制。
原因:为了合理地利用目前有限的公租房资源,应当对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的住房情况进行限制。限定条件为:申请人本人及父母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九)申请人的直系亲属范围如何认定:
释解:直系亲属的范围在法律上是比较大的。目前在公租房申请上我们掌握的原则为只限于申请人的父亲、母亲、配偶、子女。
(十)新就业职工的配偶受户籍限制么?
释解:不受限制。
四、关于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申请问题
(一)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是否可以单身申请公租房?受年龄限制么?
释解:可以单身申请,但受到28周岁的限制。
原因: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是卢氏县劳动力的合理补充,通过住房优惠政策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于我们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好处。通过安定的居住环境逐步将他们的生活地点固定化,成立家庭,融入卢氏县的城市环境之中。
(二)外来卢氏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限定条件是什么?
释解:目前定义为非卢氏县城区 户籍,工作单位为县城保障区域范围内。
(三)外来卢氏务工人员与当地人员结婚,住房情况有何限制?
释解:外来卢氏务工人员家庭必须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四)外来卢氏务工人员家庭的共同申请人是否有工作及社保限制?
释解:没有。
原因:1、目前,外来卢氏务工人员家庭很少有夫妻双方都有比较理想工作的情况;2、这类家庭一般以一方工作,而另一方照顾家庭为主;3、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比较难掌握,开具有关证明比较麻烦,也比较难以核实。
(五)卢氏县城区城镇内农村户籍人口,缴纳农村社保的人员申请公租房如何处置?
释解:农村社保不予认定为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保主要是针对农业人口的。不能作为该人口在城市正式工作的证明。目前以现有手段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