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
了解和反映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能源政策、进行能源管理、开展节能降耗统计监测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包括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其它行业中的部分重点单位;部门(协会)负责的报表由各部门(协会)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范围。
三、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由基层定期报表、综合年报表构成,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销售、库存、购进、消费、加工转换、能耗强度、能源平衡核算情况等情况。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以全面调查为主,并收集运用有关部门、协会、公司综合统计数据。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查内容,由调查对象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网上报送数据。其他调查内容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五、调查组织方式
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批发零售业的调查内容纳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范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能源平衡表是能源核算的结果,分省(区、市)的能源平衡表由各省(区、市)编制,报国家统计局审核。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本制度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将按月度、年度定期通过国家统计局官网、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等形式对公众发布,具体发布时间以各渠道通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