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制度
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调查目的
及时、准确、科学反映各工业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为国民经济核算、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理顺价格体系等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被抽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调查内容
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以及工业企业中间投入原材料产品购买时的购进价格。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涵盖40个工业行业大类,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涵盖9大类。
四、调查方法
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
五、调查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并组织、指导各调查总队开展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工作,并组织、指导各市、县调查队工作。
六、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
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上报、审核和验收数据。按照《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每月通过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中国统计年鉴》等统计出版物和新闻发布会等发布相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