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三门峡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2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大数据应用和法治化建设,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为建设“六个新三门峡”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有效提高。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三门峡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健康三门峡微观基础得到有效夯实。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基本建立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新格局,不断推动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二、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农贸市场、车站、码头、建筑工程工地、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及村庄周边、公共厕所、旅游景区、小餐饮店、小理发店、小旅店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强化“门前三包”制度,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和保洁水平,实现路面及人行道、边沟、绿化带、窨井口清洁无污物,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放,果皮箱干净不满溢。建成城区主、次干道每天机械化清扫冲洗,每天12小时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人行桥面、阶梯及人行道随脏随扫,适时冲洗,地面见本色。定期开展村庄清洁活动,持续开展“三清两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管控,进一步改善村庄公共场所和群众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村道边沟、村庄周围、房前屋后无杂物乱堆放、无垃圾污水,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5年,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坚持城乡融合、全域一体治理垃圾的思路,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全面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实行县级统一监管、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广适宜的治理思路和技术模式,建立完善市场化建设运维模式。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深入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农民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积极引导农村新(改)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行政村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推动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有机衔接,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到2025年,全市农村常住人口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卫生厕所。城市、县城全面消除旱厕,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加大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厕所建设改造力度,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重点开展农(集)贸市场、商超、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落实运维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改善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城管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水源水质监测。健全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水质的动态监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分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直饮水的监测、管理,逐步推进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抓好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实施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工程。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八)强化病媒生物防制。进一步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监测,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完善防制设施建设,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有效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媒介生物性传染病传播和流行。提高市场化服务水平,加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演练,提升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相关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市爱卫办组织每年开展冬春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统一灭蚊、蝇、蟑螂“四害”为主的病媒防制工作,主要突出医院、宾馆、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程工地、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处理场等易孳生“四害”的场所。(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九)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以“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专项行动、“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等为载体,大力传播健康文明理念,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三门峡市民卫生健康公约》为核心,围绕国际国内卫生健康日和时令节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疾病防控、中医药预防保健、合理膳食等健康素养核心内容,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深入推动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疫时好习惯。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通过设立健康宣传员和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活动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到2025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比“十三五”末提高1岁,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三门峡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
(十)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力度,加强健康文化建设,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围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疾病和老年人、儿童、妇女等重点人群,精准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促进群众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病能力。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综合防控方案。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优势,传播中医药健康养生理念。广泛开展无偿献血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打造高质量的“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责任单位:市爱卫办、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卫生健康委、妇联,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大力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完善线上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做好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或社会工作者,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加快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到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积极推进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传力度,通过各大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控烟氛围。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打造一批无烟机关、无烟企业等无烟单位,促进养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良好社会风气。推进医疗机构开展戒烟服务,规范戒烟门诊建设,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积极推动控烟立法工作,促进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文明办、广播电视台、三门峡日报社、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三门峡建设
(十四)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评比、表彰等措施鼓励各地主动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完善卫生城镇创建体系,引导各地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以建设美丽宜居三门峡为先导,采取整治与规范、巩固与提升相结合的方式,突破城市管理难点顽疾,加快补足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市容市貌整洁规范、环境卫生巩固提高、市政设施提档升级、卫生秩序管控规范,全面促进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到2025年,力争三门峡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灵宝市、渑池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将健康三门峡建设核心指标纳入健康城市评价体系,实施健康城市建设动态评价,促进健康城市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衔接。研究制定健康细胞(包含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企业等)建设标准,规范评价流程,加快推进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单位、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包含爱国之星、健康之星、文明之星、卫生之星、和谐之星)等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构建健康三门峡建设微观基础。大力倡导“无疫小区(村组)”建设,筑牢基层社区(村庄)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到2025年,打造一批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全市建成健康细胞不少于200个。(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县〔市、区〕政府)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法治化保障。推进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县(市、区)爱卫组织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人员编制不到位问题,建设能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的人员队伍,全面提升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以爱国卫生专干为主,以家庭医生、社区工作者、物业、志愿者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与互助小组,将爱国卫生职能与任务下沉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居民(村民)小组、每个城乡网格,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日常开展自助互助,“战时”开展群防群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公共卫生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坚持每年4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全面推广“一科普六行动”(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工作场所及校园、市场、村庄、社区、其他公共场所、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等专项行动)、“全城清洁”行动、防疫大喇叭“村村响”、周末大扫除等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八)加强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撑。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社会健康管理等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作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开展政策效果分析,推进爱国卫生专业技术开发,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技术培训制度。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三门峡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工作联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十)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明确爱国卫生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配齐配强人员,健全乡镇(街道)、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推进爱国卫生法制化进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爱国卫生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对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城乡除害防病、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等相关项目给予经费保障。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强资源整合,共同保障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和新时代爱国卫生重点任务,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