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政策解读
一、目的
加强我县人防工程建设,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协调发展,需将我县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予以明确。
二、范围
城市规划区4个乡镇(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横涧乡)和2个重点乡镇(官道口镇、五里川镇)。
三、原则
坚持应建必建原则,依法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确因地质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减、免、缓缴易地建设费。
四、惩处
在确定的范围之内,凡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未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