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卢氏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卢氏县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三个预案编制过程
2019年下半年,我县启动《卢氏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卢氏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卢氏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3个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预案修编经过2次专家评审和若干次预案修编专题研讨会,并广泛征求40余家相关责任单位意见。2020年7月邀请五位应急管理领域的领导和专家组成预案评审专家组,对我县3个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把关,并于2020年9月经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
1. 卢氏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门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卢氏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卢氏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卢氏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 卢氏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试行)>的通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卢氏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
三、预案主要内容
1. 《卢氏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由八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类分级、工作原则和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设置与职责,并对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和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
第三部分是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风险监测、风险预警,明确了预警分级、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指出预警信息发布后需采取的预警措施;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响应升级、暂停与结束等;
第五部分是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与装备、应急指挥平台、通信保障、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社会治安等各类保障的牵头单位及具体职责;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备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责任奖惩等进行规定;
第八部分是附则,主要是预案相关情况说明。
2. 《卢氏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由八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现场抢险指挥部以及乡镇(街道办)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第三部分是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风险监测、风险预警,明确了预警分级、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指出预警信息发布后需采取的预警措施;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指挥救援、扩大应急、社会动员、信息发布、响应暂停与终止、基本响应程序等;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资金保障、应急物资、应急平台与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和其他保障;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的宣传和培训、评估与修订、责任奖惩等进行规定;
第八部分是附则,主要是预案相关情况说明。
3. 《卢氏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主要由八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卢氏县自然灾害特征分析、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是灾害预警响应,包含启动条件、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低级别(黄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高级别(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措施以及预警响应终止;
第四部分是灾情信息管理,包括信息报告、灾情核定和信息发布;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I级——IV级响应;
第六部分是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包含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以及生产救助;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包含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社会动员、科技等保障以及宣传和培训;
第八部分是附则,主要是对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奖励与责任、预案演练和管理、预案制定与解释以及预案生效时间等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