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总体部署,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决定在全县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1年底,城区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0%;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以前)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要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
坚持宣传与查纠并进,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并形成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四、其他
实施方案也对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