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400-2021-001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09
标  题 《卢氏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2-10 19:27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卢氏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卢氏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0 19:27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依据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总体部署,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决定在全县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1年底,城区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0%;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以前

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主题宣传,要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处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

坚持宣传与查纠并进,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并形成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四、其他

    实施方案也对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部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