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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400-2021-002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24
标  题 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2-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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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4 09:08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2020年4月20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对我国已经施行了30年的现行行政复议体制进行改革,从修订行政复议法、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相应安排。2020年12月3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就河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2020年12月31日,三门峡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出具体要求。改革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组成部门不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改革,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要加强督办督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