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为了加快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不得低于1:15。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三分之一左右的县(市、区)(以下统称为县)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到2030年,全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到2035年,全面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督导评估的指标和标准有哪些?
《方案》指出,河南将对申报县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四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
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方面,《方案》要求县域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同时,还将重点评估幼儿园办园条件是否合格、班额是否达标、教师是否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是否严格、科学保教要求是否落实、有无“小学化”倾向等。
此外,除了对幼儿园进行评估外,政府保障情况和社会认可度也列入评估范围,其中,政府保障情况重点评估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公共服务网络是否完善、小区配套园管理是否规范、财政投入是否到位等。《方案》强调,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按照“应公办尽公办”的原则,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同时,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督导评估的程序如何开展?
根据《办法》,督导评估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开展。申报县对本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达标的,当年4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报市级初核。省辖市对所辖县组织实地核查,对初核达标的,形成市级初核报告,当年5月底前申请开展省级评估。对认可度达标的,当年7月底前开展省级评估。对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当年9月底前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认定。凡率先在2025年年底前实现普及普惠目标的县,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河南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强县”,并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方案》要求,落实幼儿园准入管理,民办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类治理无证办园,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文/安艳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