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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400-2021-003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政府网
成文日期 2021-11-23
标  题 河南省出台首部综合性储备粮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1-24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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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首部综合性储备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4 08:19 来源:河南政府网


民以食为天,中原粮仓如何确保粮食安全?1125日,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新修订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出台,将于202211日起施行。

  新《办法》的调整范围扩大至地方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从省级储备扩大到省、市、县三级储备,有利于构建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粮食储备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共担粮食安全新格局。

  新《办法》明确,小麦储存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稻谷、玉米不超过3年,食用油不超过2年。承储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轮换,轮入粮食应为生产年度内新粮。地方政府储备的轮换架空期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月。

  新《办法》提出,粮食、财政等部门和农发行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和检查职权。建立全省统一的粮食信息监控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归集共享、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建立承储企业信用档案,依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记者 李若凡)

责任编辑: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