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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400-2022-001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24
标  题 《卢氏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3-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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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5 17:04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卢氏县人民政府印发《卢氏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卢政〔2022〕4号),以下简称《供应计划》《供应计划》对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供应导向及保障措施。为做好《供应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今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对《供应计划》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要求各市、县(区、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于每年3月31日编制完成,报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自然资源部,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

(二)《卢氏县国土空间规划》;

(三)结合上年度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为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通过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保障我县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涉及范围

在我县范围内,往年经省政府批复农转用(批而未供)土地、政府收回(收购)纳入储备的土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地土地。

五、关键词诠释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是指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是指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