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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400-202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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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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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卢氏县创建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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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5-0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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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创建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9 16:46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执行省委省政府2022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98号)

(三)出台《实施方案目的

通过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我县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动《管理办法》落实落地,努力实现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扎实、审批规范高效、日常监管有序、闲置利用到位、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总体满意的整体目标。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20224月,我县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9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4月上旬开始起草《卢氏县创建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住建局等部门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该《实施方案》。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征求了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住建局等4部门意见,均无意见。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卢氏县创建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开展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重点是落实《管理办法》建立规划管控、乡镇审批、综合监管的宅基地审批机制。

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示范。结合实际,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农村建设用地难等问题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

)开展宅基地信息化管理示范。重点是建立县级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示范。重点是出台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

五、文件时效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至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完成。

六、政策问答

《实施方案》关于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哪些内容及要求

答:以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一是严把申请、审批关。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申请审批宅基地严把农户申请资格严把面积标准落实乡镇审批制度出台乡镇规划委员会宅基地审批议事规则明确审批时限、建设时限等确保宅基地和自建住房审批流程合理审批程序规范宅基地审批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审批监管严格落实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验收到场三到场要求落实乡村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三是抓好调查统计。切实抓好宅基地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加强宅基地审批工作调度协助做好宅基地新增用地指标落实“一户多宅”、超高超面积建房、农村宅基地选址布局不合理、乱占耕地建住宅、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等问题同农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向往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相结合共同推进,引领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切实把“事”管住、把“底”摸清、把“地”用好,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