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数字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卢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编制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各省市县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明确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形成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我县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三门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工作。按照“一报一审一反馈”的工作机制,由县直部门对认领事项进行盖章确认,报送认领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办和市政数局双重对照审核后,编制形成《卢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清单主要内容
卢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共计285项,均为中央和省层面设立的行政许可,其中中央层面设定省级以下实施272项,中央层面设定中央驻豫单位实施7项,河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河南省实施6项。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卢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含县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县级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清单要素,主要对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主管部门、实施机关等。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关于公布卢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围绕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好清单实施保障等4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监管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