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23年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和 “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材料
为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与管理水平,巩固和发展农村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卢氏县交通运输局起草,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议制定了《卢氏县2023年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重点,以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三门峡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22〕9号)、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公路农〔2023〕16号)等文件要求。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现状,为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前迈进,形成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2023年2月20月,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召开了2023年农村公路春季养护大会战和“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会议对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具体标准及验收评比等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扎实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卢氏县交通运输局拟定了《卢氏县2023年农村公路春季养护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卢氏县2023年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初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19个乡镇的意见,均无异议。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全文共八个部分。分别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标准、实施步骤、奖惩措施、考评程序、保证措施作出阐述。县人民政府将对重视程度高、创建进度快、标准高、成效好、措施有力的乡镇予以奖励,成功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奖励5万元;成功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村各奖励5000元;成功创建市级“美丽农村路”每条奖励1万元。
五、文件时效
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六、政策问答
1.农村公路“示范乡镇”的创建有什么意义?
答:“示范乡镇”的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2.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的创建目标是什么?
答:力争在这次创建活动中达到5个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50个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村和320公里示范村道。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于朝辉 联系电话:0398-787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