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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400-2023-001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7-18
标  题 《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7-2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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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28 15:13 来源: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切实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资金,结合我实际,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起草,卢氏县人民政府审议制定了卢氏县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协同推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因地制宜、分批实施、群众自愿、权益保障、先易后难”的原则,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潜力,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切实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资金。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78号)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通过实施6000亩拆旧复垦指标任务,完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和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奠定基础。

、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脱贫攻坚以来我县共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项目7个批次。其中:2016、2017年共计复垦面积1107.5055亩,保障我县易地搬迁安置和教育均衡县用地需求;2018年实施两个批次,复垦总面积1664亩,(其中664归还A类复垦券不足部分,1000亩用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2019年实施两个批次,复垦总面积2466.7805亩,(其中:1031用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另外:1435.7805亩用于归还A类复垦券和县内使用;2020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复垦面积900亩。按照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县作为河南省四个深度贫困县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仍然适用该政策。我县已按照省市要求,将我县过渡期内调剂需求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为更好的开展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经过多次汇报和征求意见形成此方案,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发改委、财政局、18各乡镇2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均无异议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全文共个部分。分别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要求、资金管理、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作出阐述。

五、文件时效

20231月至202512

、政策问答

    1.节余指标调剂方案与脱贫攻坚期有什么不同

    过渡期节余指标调剂双方省份应充分协商对接,对调剂指标规模、调剂资金总额、调剂指标拟交付时间等达成一致后,分别提出调剂节余指标需求、填报调剂节余指标需求表,于每年4月30日和9月30日前同步函报自然资源部。

    2.调出指标审核有何要求?

调出节余指标省份完成拆旧复垦验收后,应将复垦地块纳入国土变更调查进行地类变更,并将矢量坐标等按要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报备,确保“数、线、图”一致,填写调出节余指标验收统计表,向自然资源部提出节余指标核定申请。同一年度调剂给同一省份的节余指标,原则上应一次性申报核定。

、政策解读人

姓名:王留波   联系电话:0398-718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