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卢氏县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根据《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制定了《2023年卢氏县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和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依据和出台目的
受高校连续扩招影响,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就业压力逐年加大。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158万人,全省高校毕业生87万人,2023年我县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多次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批示。市委、市政府对做好三门峡市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下发多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3〕17号),同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落实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豫政办〔2023〕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切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县人社局成立起草专班,起草制定卢氏县《政策措施》。
二、制定《政策措施》过程
2023年6月份开始,我们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多次深入教体局、组织部、团县委等单位实地调研。并向19个乡镇和12个县直单位征求意见,通过法制初审、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等涉及的20个县直单位和19个乡镇共7条意见,采纳7条,未采纳0条。
四、《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推动实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323计划”,确保年底全省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0%以上。共15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二是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三是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增加基层项目招募数量。四是稳定大学生参军入伍规模,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五是优化就业手续,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有关就业服务接续工作,稳妥有序转递档案,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接档案等。六是优化审批流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设置,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七是优化宣传方式,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青年就业预期。八是开展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九是开展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更多就业见习岗位。十是开展人才需求征集发布活动,推进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困难帮扶措施。十一是开展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十二是开展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建立帮扶清单,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十三开展品牌建设行动行动,十四是构建和谐关系行动,扩大规范劳动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规范用工环境,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十五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和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