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2023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县烟叶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县烟叶生产办公室牵头起草制定了《关于印发卢氏县2023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目的
2022年年底,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卢政办〔2022〕35号),明确了各产烟乡镇2023年烟叶生产目标任务。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烟草部门紧紧围绕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种烟队伍下滑、基础设施滞后等多重困难,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做好“扩规模、强烟基”两篇文章,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持续促进烟农增产增收和全县经济发展。
结合我县烟叶生产现状,为实现2023年全县“落实烟叶种植面积11万亩、收购烟叶1175万公斤以上、产值3.4亿元以上、税收7500万元以上”的目标,《通知》从烟叶种植面积、产值、税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达到推动我县烟叶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效果。
二、制定《通知》的过程
2023年3月份开始,我们成立了烟叶生产工作专班,联合县烟草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各产烟乡镇和烟站进行烟叶生产工作专题调研。此后,先后多次深入官道口、范里等乡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3次、专题工作会议3次,并向4个乡镇和3个县直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多次修改,最终定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税务、财政局、烟草公司等涉及的2个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3条意见,采纳3条。
四、《通知》的重要举措
《通知》全文共四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计划收购烟叶23.5万担(1175万公斤)。等级标准:正确执行国标和收购政策,做到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公平收购、诚信经营,保护烟农的正当利益,维护我县烟区的形象和信誉,达到烟农、公司、烟厂、政府“四满意”。
(二)时间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烟叶收购时间定于9月上旬开始,原则上收购时间控制在50天以内,3000担(含)以下烟站收购时间不超过1个月。各烟站从开磅时间开始计算,50天结束先停磅,待统计上报后再开磅,确保60天完成收购任务。
(三)收购模式
全县15个产烟乡镇、21个基层站点,继续实行入户预检、封闭收购、专分散收、原收原调、信息化跟踪,坚持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合同收购。
(四)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二是狠抓收购秩序。三是加强内部管控。四是严格监督检查。五是防范各类风险。
五、文件时效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底。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雷治强 联系电话:787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