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氏县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工作责任清单》的政策解读材料
为推进我县2024年消防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县政府领导消防工作分工,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卢氏县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和县政府领导消防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现就《两个清单》解读如下:
一、制定《两个清单》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两个清单》的背景
2023年3月,省政府组织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防灾减灾委员会对省辖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反馈指出,我市未制定政府领导班子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此项工作为我市2022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整改事项。
2023年3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各县(市区)寄发《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制定并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分管行业领域内的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是《保证书》第一项内容。
2023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制定消防工作“两个清单”也是省级政府考核重点内容之一。
(二)制定《两个清单》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
2023年10月29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和市政府领导消防工作责任清单》(三政办〔2023〕27号),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出台《两个清单》的目的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县2024年消防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县消安委主任)、县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人(县消安委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其他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达到消防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目的。
二、制定《两个清单》过程
2024年1月,我县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和市政府领导消防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三政办〔2023〕27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2月上旬开始起草了《两个清单》(征求意见稿),经反复修改,形成该《两个清单》。
三、《两个清单》的内容
《两个清单》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项,明确卢氏县人民政府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第二项,明确县政府(县消安委)领导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其中详细分列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县消安委主任)消防安全职责,县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人(县消安委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职责,以及县政府其他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为全县和县政府领导开展消防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四、文件时效
《两个清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五、政策解读人
姓名:王浩 联系电话:0398-316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