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赋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精神,我县已承接第二批8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实现权限承接与权责清单同步调整,经县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现予公布第二批赋权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详见附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强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同时,对承接的职权事项要进一步细化权责要素,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和“一门办理”。各有关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的调整事项进行整理,形成新的权责清单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
卢氏县政府部门第二批放权赋能事项与权责清单对应调整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