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5月30日
卢氏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和《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构建以仓储建设为主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现制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必要性
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是贯彻《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粮〔2017〕7号)和《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粮文〔2018〕69号)等文件精神的政治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粮食行业仓储、技术等优势,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全链条服务,打造区域公共服务品牌。作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构建布局合理、基础设施条件好、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仓储体系,将更有利于提升粮食产后服务的范围和质量。
卢氏县地处豫西边陲,全县总面积40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0万亩,粮食总产量年均15万吨,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海拔最高的深山区县,也是革命老区县、三门峡地区唯一划归秦巴山片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河南省“三山一滩”扶贫工作重点县。近年来全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交通运输条件不断改善,农民粮食观念发生变化,产后粮食迅速进入市场流通,再加上近年来粮食连年丰收,粮食质量参差不齐,已不能满足粮食收储要求,不能适应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和更好的服务三农建设。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和供给侧结构要求,决定建设以卢氏县为民粮油储备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储存、调拨、运输为中心的产后服务体系,映射全县及周边地区。
二、总体布局
依托我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改造危仓老库为重点,整合现有仓房、设施等资源,共规划建设主体一个,即卢氏县为民粮油储备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2个,分别为卢氏县为民粮油储备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产业集聚区库和卢氏县为民粮油储备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石龙头库。
三、建设内容
规划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2个,其中一类中心1个,二类中心1个。估算投资9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及省财政资金540万元,地方财政及企业配套资金360万元。
(一)产业集聚区库(一类中心)
1.1万吨仓房原址改造项目(含仓房周围道路地坪、配置相应的环流熏蒸、通风系统及多功能粮情检测等);
2.配置安全设施设备;
3.配置粮食清理、输送设施;
4.配置粮食检化验设备。
(二)石龙头库区(二类中心)
1.0.5万吨仓房原址改造项目(含仓房周围道路地坪、配置相应的环流熏蒸、通风系统及多功能粮情检测等);
2.配置安全设施设备;
3.配置粮食清理、输送设施;
4.配置粮食检化验设备。
项目建成后我县国有粮食企业仓容将达9.1万吨,基本满足地方储备、托市收购储存、粮油周转、应急保障和粮食相关惠农购、销、代、存及放心粮油超市等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