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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7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2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协同推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因地制宜、分批实施、群众自愿、权益保障、先易后难的原则,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潜力,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切实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筹措资金。

二、任务目标

(一)卢氏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计划复垦4423.463(各乡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卢氏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主要对全县范围内的空心村、工矿废弃地、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复垦,预计复垦面积1921.9(各乡具体任务见附件2)

(三)卢氏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项目,预计复垦面积999.61(各乡具体任务见附件3)

三、时间要求

(一)卢氏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2018710日全面实施,8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及验收。

(二)卢氏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201810月全面实施,12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及验收。

(三)卢氏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项目,20189月底完成土地复垦。

四、资金管理

(一)卢氏县2018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卢政201646)文件精神,在每亩4万元基础上(原文件每亩4万元不含土地复垦费),增加1万元土地复垦费,按每亩5万元拨付给乡,用于协作单位技术服务、项目区内房屋拆除、地表附属物赔偿、垃圾清运、土地复垦、工作经费、搬迁后续发展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支出。各乡依据协作单位的规划设计报告及各乡人民政府立项文件,按新增耕地面积每亩奖励5万元预拨60%资金。

(二)卢氏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项目:严格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卢政201733)文件要求执行,按每亩3万元拨付给乡镇,用于房屋拆除、工作协调经费、生产管护房建设、测绘等费用,搬迁后续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支出。

五、职责分工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督促、督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项目综合协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发改委: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具体入住情况的核实工作,参与用途处置方案评估论证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和拨付;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各乡政府对辖区内项目地块进行初选,核定申报条件,项目立项申报、技术施工,下达立项批复;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报市国土资源局验收、督促整改,整理资料向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住建局、旅发委:负责对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或者旅游区、民俗文化产业区以及文化底蕴深厚具有保护价值和其他开发用途的易地扶贫搬迁村和旧房进行认定,参与用途处置方案评估论证工作,并将旧房使用与乡村旅游、文化传承等相结合,进行保护和综合开发使用。

县水利局:负责出具项目区内涉及河道的审查意见;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县农业畜牧局:负责配合做好复垦后的耕地质量评定及项目验收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办理复垦区树木采伐有关手续;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同步搬迁户的旧房及宅基地生态修复工作,并做好后续的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的搬迁贫困户、同步搬迁户及人数的识别认定,精准识别易地搬迁户相关信息,汇总复垦券有关信息。对受益人名单及应返还金额,会同国土、发改等单位认真核实,编报受益人名单清册。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项目的实施主体。

1.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由各乡人民政府进行立项,并组织开展土地复垦。复垦工程完工后,乡人民政府聘请技术协作单位对复垦区域面积进行测量,对复垦耕地进行评估,出具耕地质量评估报告,确定复垦规模和耕地质量等级。符合建设标准的,人民政府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验收。

2.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项目:负责与搬迁户签订《宅基地腾退协议》,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复垦,进行自验,收集上报竣工资料等工作。

技术协作单位:负责项目测量、规划设计、工程复核、重估、验收、交易、技术咨询服务、资料汇总报件等全程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助、乡镇实施、农民参与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实施,成立了卢氏县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各乡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技术单位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勇于承担,杜绝徇私舞弊、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行为。

(三)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农村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县国土资源局要明确副职领导、股室、基层国土所分包乡镇,全程负责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附件4)。

(四)加快推进,严格问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前谋划,严密组织,加快推进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研判,对成绩显著、工作突出的乡和个人给予表彰,将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进行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责任。


 附件:1.卢氏县2018年第一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2.卢氏县2018年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3.卢氏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项目任务明细表

      4.卢氏县国土资源局分包乡镇责任明细表     

     

 

 

   2018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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