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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单位事(部)件权属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标准及各单位职责分工,以“事件先属地、后属主,部件先属主、后属地”为原则,县城管局制定的《卢氏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单位事(部)件权属分工》,共确定乡镇级单位2家、县直单位14家、专业部门及其他单位9家作为卢氏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事(部)件接收处置责任单位,并对权属情况进行了明确。现将《卢氏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责任单位事(部)件权属分工》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权属分工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