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政府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在第一批、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持续稳妥推进县政府办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或企业到县政府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时,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只需要前往县政府部门(服务窗口)报送有关申请材料,“跑一次”即可办结。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第三批103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行政权力事项94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清单予以公布执行,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卢氏县人民政府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