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贤里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人防工程建设,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及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防〔2019〕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卢氏县实际,对我县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予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的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确定为城市规划区4个乡镇(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横涧乡)和2个重点乡镇(官道口镇、五里川镇)。
二、坚持应建必建原则,依法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确因地质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减、免、缓缴易地建设费。
三、在确定的范围之内,凡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未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本通知实施之日前且在本次确定范围之内,建设单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登记等有关部门不再审验人防手续。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