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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01-202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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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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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度森林督查发现及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2020〕8号
发布时间 2020-08-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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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森林督查发现及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9 00:00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度森林督查发现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度森林督查发现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整改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国家林草局武汉专员办到我县实地督查指示和各级领导批示要求,扎实做好2019年度国家森林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森林资源利用行为,切实保护绿水青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恪守“生态红线”这一生命线;坚决惩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行为,把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和生态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决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坚持思想意识不松懈、问题整改不打折、严管林地不犹豫、队伍建设不停步、宣传教育不歇气,细化措施抓落实、狠抓进度强督查,确保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为建设森林卢氏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二、总体任务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整改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反馈我县问题,共24个图斑(53个细斑),涉及24宗占用林地,面积50.3322公顷,其中已办理过使用林地手续或有证明材料图斑2个,面积1.4412公顷;允许“边建设边报批”图斑3个,面积26.2037公顷;已处罚图斑6个,面积9.5839公顷;超出追诉期图斑2个,面积0.54公顷;需立案查处图斑11个,面积12.5635公顷。

三、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允许纳入扶贫工程“边建设边报批”项目:1个项目(5.4162公顷)

卢氏县冠云山景区开发项目。

整改措施:化广电和旅游局尽快提供相关前期资料,上报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确保手续办理到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整改时限:8月20日前

(二)涉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11个项目(12.5635公顷)

龚正山开采石英矿项目(潘河乡上川村)、金鸡鸡场修建道路项目(文峪乡涧西村)、卢氏县杜关镇宋小宝开采矿石项目(杜关镇康家湾村)、卢氏县海鑫萃取电积铜板场采矿项目(潘河乡前坪村)、李建元开采石英矿项目(潘河乡马村)、范线宝取石头项目(潘河乡马村)、三门峡市锦鸿贸易有限公司修建采矿道路项目(沙河乡杨家村)、沈青青开采大理石项目(文峪乡灰堆石村)、兴通矿业开矿项目(范里镇南沟村)、许海黎采石场项目(横涧乡大干村)、远东矿业有限公司开矿项目(木桐乡灵神村)

整改措施:由森林公安局立案,各行业监管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配合,对其进行依法查处,并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森林公安局、潘河乡、文峪乡、杜关镇、沙河乡、范里镇、横涧乡、木桐乡

整改时限:8月20日前

四、组织保障

为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19年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晓燕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席伟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樊卫星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纪委监委、政府办、林业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森林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问题整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陈东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丁弼同志、崔民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等保护生态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把准我县“生态功能区主体地位”方向,切实增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真抓真改,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照森林督查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清晰具体、整改措施科学合理、整改推进高质高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相关单位强化监督、严格执法,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深入宣传,扩大效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APP等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引导民众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深入开展执法宣传工作,表明打击决心,展示执法成效,震慑犯罪分子,为整改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2019年度森林督查问题形成的原因,找准症结,对症施策,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完整体系,持续保持打击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工作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县林业局要将本次问题整改与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变更工作结合起来,破解“被动式查处,运动式解决”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加大对破坏森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建立健全维护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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