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卢政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201-2023-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2
标  题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01-19 00:00
相关文章: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00:00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2


 

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25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结合我县当前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作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载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及配套设施,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服务能力,为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三区两县一基地”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运协调发展,实现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发展,道路长效管养机制基本完善,路产路权得到全面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城乡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到2023年年底基本实现县城到所有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基本消除通村等外公路,美丽乡村路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不断加大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力争到2025年年底,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0%以上,建制村通客车率、直接通邮率保持100%,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达100%,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达到AAAAA级,基本建成生态、高效、实用、信息化融合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体系。

三、具体任务

)农村公路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好农村公路

    1.路网体系提质转型。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大辐射、以乡镇为节点的大循环,和以乡镇为中心的小辐射以村为节点的小循环以及以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为循环的旅游线路、产业路

2.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狠抓工程质量,高标准完成交通标志标牌、排水防护、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完善和更新公路附属设施,使标线、标志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项目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七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方面内容公开)、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农村公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好农村公路

1.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不断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2.农村公路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地方立法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县、乡、村各级责任。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主要指标纳入各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3.强化路产路权维护建立“路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深入结合,建立路警联动机制县交通执法大队协同县交警大队,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按照规定合理设置限宽、限高设施,加强重点货物运输源头监督,严肃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保护好农村公路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全面拆除沿路违法违章建筑,确保县、乡道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4.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应急管理水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每年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农村公路应急演练活动方案等,成立卢氏县农村公路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细化演练程序、地点、人员、机械设备、演练效果等,认真做到演练与实战相结合,及时收集演练资料,并认真进行总结,查漏补缺,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农村公路突发事件的能力,演练资料和档案及时存档,档案由专人管理,确保不出现遗失和错误。

5.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要按照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卢氏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卢交运〔2023〕13号),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工程质量,做好资金安排,确保2025年年底完成全部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2601公里,已实施安防工程884.34公里,无需实施里程843.192公里,剩余873.468公里要严格按照方案目标要求完成。其中:2023年完成约60%,2024年完成约25%,2025年完成约15%。

6.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处治工程。要按照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卢氏县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处治工程实施方案》(卢交运〔2023〕14号),加强组织领导、工程质量管理及资金保障,确保在2025年年底完成剩余隐患路段处治。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2601公里,共排查出隐患路段1733公里,已处治1141公里,剩余592公里。按照方案要求,计划分三年完成隐患路段处治:其中2023年计划完成约50%;2024年完成约30%;2025年完成约20%。

    (三)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养护好农村公路

1.全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三门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三政办〔2021〕24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从2022年起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度,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采取以公共财政资金为主,利用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和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效绩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完善日常养护机制,积极推进标准化中心养护站、乡镇管养站建设,实现中心养护站对县道和重要乡道的全覆盖,乡镇管养站指导基层养护人员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       

2.进一步落实好养护资金。县财政每年列支本级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1.5%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今后形成常态化)。按照省、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2:8的比例,除省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县、乡财政解决。严格按照日常养护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好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日常养护资金100%到位,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

    3.进一步提高养护工程占比。每年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投资计划,做好养护项目计划分解。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落实,切实保证成品油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中拖摩费部分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县财政每年列支本级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1.5%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今后形成常态化)。卢氏县农村公农路管理所负责编制本年度养护工程分解计划,交通运输局负责计划审批,并报省厅备案。目前,我县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占比为5%,今后三年,采用逐年递增的办法,不断增加县财政资金投入和养护工程量,确保到2025年修复养护工程占比达到8%以上科学、合理编制养护工程目标任务,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养护工程设计。加强养护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实施养护工程,使专业化、机械化、规范化水平高的施工队伍承接养护工程。

4.确保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常态化。形成常态化年终考评机制。每年年底,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牵头,成立联合考核小组,对各乡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等政策落实、机制运行及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进行打分、排名。对前3名予以奖励,后2名给予养护资金减扣、减少养护工程实施比例等措施。全面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县、乡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5.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为依托,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吸纳沿线劳动力参与公路工程建设,优先安排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低保户、受灾困难户和其它农村低收入群体以以工代赈形式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使沿线群众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增加收入,得到实惠 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制定了《卢氏县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涉及交通岗位的交通协管员及乡村道路养护员可以享受岗位补贴,交通运输局针对我县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路分散等特点,逐年增加农村公路养护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6.实现养护专业化、现代化。始终坚持“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分类造册,实施分级养护、分级管理,实现养护工作全覆盖。县道由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管养,乡道、村道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管养。强力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由突击性整治向常态化保持转变。加强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建筑材料、堆积物、路肩种植和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路肩边坡平整密实,边沟排水通畅。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实现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巩固好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要强化管养主体责任落实,实现管养里程100%。

7.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制定出可行的养护办法和措施,明确乡村管养站人员经费由各乡镇财政支出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分管养护管理工作,配备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要求财政全供人员担任)。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资金保障机制,对每年的资金进行预算编制,及时安排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机构正常运转

8.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21〕83号)要求,确保在2024年实现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全覆盖,并在今后形成常态化。按照卢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3月1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卢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加强自动化检测设备的管理和应用,并聘请专家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达到业务技术要求。按照年度计划,2023年卢氏县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任务达到80.5%,2024年达到100%。按照省厅相关要求,确保随后每年检测率达到100%。

进一步优化运营环境,运营好农村公路

    1.不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坚持以创建省级“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为契机,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客运公交安全性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的应用,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2.保持和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牌。2018年以来,我县持续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相继建设完成县域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开通货运配送巴士,并利用村村通班车、邮政进村车辆开展“交邮融合”的乡村统一配送,同时通过配送平台和信息平台对上下游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集中高效共同配送,配送费平均减低了20%左右,乡镇送达时间由2天缩短至4小时,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目前卢氏县建设有县级物流中心1个、乡镇综合服务平台16个和村级物流配送末端网点200余个,形成了“1+16+200”多点型城乡物流网络。2022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并组织开展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1475号),我县成功创建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创建品牌名称为卢氏县“三级节点+信息平台+统一配送”。下步,要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和创新,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3.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运营监管水平。县交通运输局要成立运营动态监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运营动态监管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制度,对运营企业、驾驶员、车辆及相关责任人开展每月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杜绝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确保运营动态监管到位。

、实施步骤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至2月)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至5月)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至12月)

按照创建方案要求,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效

、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卢氏县人民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主要政策制定,并组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研究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工作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要尽快明确责任人,加强养护站建设,尽快将乡道、村道纳入规范化管理养护,全面提升辖区内乡村公路管养工作水平。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创建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好行业指导、质量监督和综合协调职能,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规范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经费支出供给渠道。县财政列支农村管理养护资金不低于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确保养护工程顺利实施。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成立联合资金保障机制,对每年度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做好资金预算与安排,确保年度计划全部实施。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成立联合资金保障机制,对每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进行预算编制,及时安排资金,确保日常养护资金100%到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整合多渠道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实行“资金切块、建养统筹、目标考核、以奖代补”的补助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各乡镇政府应先期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实施规划,对各乡镇进行奖补。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按照卢氏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4月12日发的《“四好农村路”公路、水路管理平台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加强管理,准确及时收集梳理“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养护资金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年度目标考核、以工代赈和公益岗等相关数据,确保信息数据每月、每年及时、认真、准确上报省厅数据平台。

)强化督导检查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进行通报,及时兑现奖惩。对于排名靠前的乡镇,在资金上予以倾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创建工作效果差、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下年度养护经费。

 

附件:1.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1

 

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

 

   长:刘万增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长:吕宏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卢氏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高标准完成辖区内乡道、村道交通标志标牌完善管护、排水防护及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完善和更新公路附属设施,使标线、标志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大力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全面拆除沿路违法违章建筑,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3.着力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沿线景观打造和公路文化建设。立足乡镇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利用微地形和交叉区域补植绿化景观,在过村路段利用墙体等立面统一风格设置文化和宣传版面。

4.健全乡镇养护站,达到机构、阵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实现养护线路、职责、制度三落实

二、交通运输局

1.负责境内县道的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养护、高效率管理,实现路面整治无病害、路肩整治无杂物、边沟通畅无淤塞、标志标牌标线完好无缺失、公路可视范围清晰无遮挡。

2.负责乡村道路创建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确保创建成效。

3.负责境内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治理、物流企业的运输管理及运输安全服务保障。

三、相关职能部门

1.县公安局要配合交通部门及各乡镇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交警大队要配合县交通执法大队及各乡镇,加大对辖区内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合理设置限宽、限高设施

2.县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组织、预算,并统筹使用,保障“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县发改委要做好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及前期报批等手续办理、服务工作。

4.县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文旅建设行动,加大对基层特别是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乡镇的扶持力度,配合交通部门及各乡镇打造旅游路、产业路、特色路

5.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及三城联创办要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三城联创”工作范围,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

6.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创建工作摆上日程、纳入议程,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在公路绿化、项目建设规划选址、环评手续报批、用土用地、取砂用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相关阅读: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一图了解《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