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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201-2024-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31
标  题 关于印发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2024〕3号
发布时间 2024-06-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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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0 17:14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531

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工作,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豫建村〔202410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以传统建筑与存有环境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发掘传承、历史环境要素修缮与风貌整治、数字化建设和形象宣传、在保护中有序发展利用等为重点,加快构建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体系,将我县自然禀赋好、历史底蕴深、特色资源丰富传统村落整合起来,打造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样板,努力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助推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的和美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传承利用。保持村落空间格局、肌理、巷道尺度、景观绿化和传统建筑的真实历史信息,切实反映传统村落所承载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力求见人、见物、见生活。在做好传统村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前提下,与红色文化传承和文旅产业发展相结合,合理有序发挥其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防止盲目破坏性开发建设。

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集中连片利用作为传承传统文化以及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政策、项目、资金向传统村落倾斜,优先补齐传统村落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短板,形成传统村落优先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工作合力。

重点引领分步推进。在科学编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选出一批传统建筑相对较集中、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优先重点投入支持资金,着力打造一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通过带动效应,带动全县传统村落逐步得到有序保护利用。

政府主导村民参与。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征求和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推动保护利用。同时,县乡两级政府要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投入到保护利用中,形成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完成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项目,集中培育出一批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民宿”“传统村落+红色教育”“传统村落+康养”“传统村落+乡村旅游等保护发展利用的特色重点村,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农业、文旅、红色教育、传统文化等深度融合,使群众、企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动力不断增强,乡村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格局初步构建,具有卢氏特色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重点区初步显现,使传统建筑风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到感大幅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传统建筑和传统历史要素保护修缮。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求,实施传统建筑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修缮项目,提升传统建筑的安全性和宜居性。重点对纳入连片保护利用的核心传统建筑、传统民居、街巷、院落以及古井、古路、古桥、古树等传统要素开展保护修缮和风貌整治;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对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以及其依存的地形地貌实施保护修缮和风貌整治提升,把传统村落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功能拓展改造等,鼓励在传统建筑修缮中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动传统建筑在节能、采光通风、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满足村民现代化生活需求。

(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为契机,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完善道路、安全饮水、电力和通讯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完善传统村落医疗卫生、文化科技、停车场、消防、防灾避险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传统村落村民生活品质。

(三)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学深悟透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科学方法和实施路径,全力实施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完善传统村落污水设施,加强污水乱排乱放治理,实现污水有效管控;强化对核心传统建筑、传统民居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治理,实现村落山水林田路房等乡村风貌有效提升。

(四)开展数字化平台建设。利用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平台,建成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景展示村落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环境格局、传统建筑等,实现传统村落优势资源共享,提升卢氏县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同时利用微博、微信、抖音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成果宣传,着力营造全县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五)推动资源的活化利用。在保持传统村落原有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村落的多元功能、多元价值,找准保护和发展利用的着力点,科学合理开展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将传统村落与我县深厚的红色文化和优美的山水风光相结合,培育一批传统村落+研学”“传统村落+旅游”“传统村落+康养”“传统村落+民宿等特色产业,推动红色文化传承、文旅产业发展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机衔接。将传统村落与盘活村集体资源相结合,把公共传统建筑和目前无人居住的传统民居活化利用为民宿博物馆、村史馆、手工作坊、农家乐等,把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优越的活化利用为精品民宿,激活集体资产资源的造血功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将传统村落与特色农业产业相结合,大力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以香菇为主的食用菌、以苹果为主的林果等传统村落特色农业产业,让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共享成果,增加收入。

五、方法步骤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24年5月—2024年6月)

开展传统村落的物质和非物质历史元素、传统建筑调查,制定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全县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开展修缮保护项目施工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开展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传统民居、院落、街巷等保护修缮、实施更新改造和风貌整治提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补齐短板弱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提升乡村风貌;充分利用传统村落的资源优势,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到保护利用中,合理有序推进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良性融合。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4年12月—2025年4月

认真梳理总结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机制,为全县传统村落全面实施保护利用提供有益借鉴。同时,多维度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和实施成效,提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适时召开会议,加强调度推进。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全力抓好工作工落实。

强化资金保障。锚定年度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传统村落省级支持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规定,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及相关行业单位要积极争取和统筹涉农资金,优先支持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各乡镇、各单位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投资、入股、租赁、捐赠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形成多元投资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的业务指导,坚持不大拆大建、不栽盆景、不搭风景,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各乡镇要明确专人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监管,确保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工程质量达标达效县财政局要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确保在补助资金用途和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及结果运用的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好的村,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资金使用绩效差的村,削减资金投入力度,并视程度落实相关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技术服务。委托专业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保护发展导则(试行)》等规定,对保护发展项目进行科学设计,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完善专家指导制度,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组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顾问团队,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加强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大力培养本土建筑师和传统工匠,为传统村落发展保护储备本土后备人才。

附件1.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职责分工

           2.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3.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职责分工

县发改委:负责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相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切实加大各级资金支持力度。

县财政局负责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乡村振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涉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推进的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规划,强化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审核监督,确保项目按规划建设与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传统村落对外联通道路、旅游公路的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做好道路建设、养护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传统村落农村安全饮水以及水利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监管,防范水土流失。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落实宅基地管理等政策,培植和壮大传统村落特色农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强化传统村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深度挖掘传统村落文旅产业资源,打造传统村落精品旅游线路。

县林业局负责传统村落的植树造林和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挂牌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将村落周边的森林植被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利用衔接资金加大对传统村落倾斜支持力度,着力增强传统村落自我发展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负责查处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规划的空间保护及管控要求纳入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传统村落土地整理政策,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要求,协助完善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配合完成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支持规划编制,开展重点片区项目的报建、房屋征拆,落实与现有传统村落经营企业的权属、利益协调等工作。

附件2

卢氏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

资金预算安排

序号

项目

类别

实施内容

资金总额(万元)

其中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

1

前期工作

卢氏县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项目前期调研、施工图设计、招标等工作费用。

300

90

2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发展项目

重点做好官道口镇新坪村、东明镇江渠村、范里镇里铺村、文峪乡灰堆石村、五里川镇河南村、古墓窑村、瓦窑沟乡观沟村、狮子坪乡柳树湾村、徐家湾乡凤凰湾村等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传统民居以及院落、街巷、历史环境要素等修缮与风貌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配套,人居环境改善。

1800

1520

3

数字化建设和形象宣传

利用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平台,至少建成5个数字博物馆,集中展示传统村落形式、演变、风情民俗、特色建筑、传统民居、历史环境、地域文化等内容。采集传统村落影像资料,以视频、图册等开展形象宣传。

87.5

77.5

合计

2187.5

1687.5

附件3

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传统村落保护补助资金(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部门名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

单位名称

三门峡市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87.5

其中:政府预算资金

1687.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单位资金

200

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全流程管控基本实现。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打造一批体现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地域特色的带动片区,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的理念得到全面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可复制的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通过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整体工作,实现绩效目标设定相关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定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工作方案

1个

制定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

1个

县级拟出台的制度措施(长效机制)数量

1个

形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经验模式(个)

1个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支持的传统村落数量(个)

9个

打造保护利用点(个)

9个

县级形象宣传数量(个)

1个

数字化建设的传统村落数量(个)

5个

质量指标

村落传统格局得到保护提升的村落比例

90%

村落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的村落比例

90%

保护利用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投资额(万元)

2187.5

撬动社会资本(万元)

300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推动乡村振兴

提升传统民居现代居住条件

有所提升

改善村容村貌

有所提升

村民参与保护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有所提升

社会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意识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地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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