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卢政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201-2024-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29
标  题 关于印发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卢政〔2024〕2号
发布时间 2024-05-13 08:39
相关文章: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政策解读材料

关于印发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3 08:39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429

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繁荣夜间消费市场,激发卢氏县夜间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发改就业202029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分类培育、彰显特色原则,围绕县委3733工作布局,依托卢氏县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和消费动能,打造不夜城、点亮夜经济为主题,打造一批文体旅商深度融合的夜间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高品质消费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体系。

二、总体目标

按照让城市更亮、让市民更潮、让消费更火的工作思路,用三年时间打造一批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集聚区,创建一批具有带动辐射效应的夜经济示范点,培育一批具有区域标识度的夜经济场景,形成一批施行标准化管理的规范点。2026年,全县建成特色夜市街区5条以上打造1个具有全国知名度、3个具有全省知名度的夜消费名片。

三、主要任务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多业聚集的原则,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为突破口,完善夜间消费设施、丰富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在夜食、夜购、夜游、夜宿、夜行、夜娱六方面下功夫,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丰富夜食文化。开发深夜食堂,树立品牌文化,重点培育卢敖美食夜市街、东城饮食不夜城、北街饮食区、西关饮食区等四大美食街区,形成风格明确、特色鲜明的夜市街区。积极发挥卢氏特色美食高人气、高口碑的本土品牌影响力,鼓励卢氏人家、老洛阳、五谷粥坊,以及卢园国际酒店、迎宾馆等餐饮个体延长营业时间,探索文化+食新模式,培育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3(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繁荣夜购商圈。鼓励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支持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提升以百悦城、煊德为代表的商圈服务质量。建设2个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商业综合体。利用传统节假日和主题节会,引导商家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刺激拉动夜间消费。支持餐饮、商超等实体零售企业构建VR网上商城、社交电商等互联网消费新场景,拓展零售到家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增强夜游体验。发布《卢氏县夜游地图》,推出夜游精品路线,鼓励城乡居民开展夜游活动。依托卢园广场、洛神公园、连翘公园等休闲功能区,开展实景演出、室内外秀场演出,举办主题灯会,打造洛河水上声光秀等夜间文化体验活动。引导鼓励全县健身广场、体育场馆、健身场馆适度延长夜间开放时段,持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规范管理,开放全县社会公共足球场7个,灯光体育场1个,为全民夜间健身运动提供场地保障。(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四)提升夜宿品质。加强旅游红黑榜评定,在主城区和重点景区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行动,提升夜宿品质。鼓励市场增设特色(主题)酒店、民宿、木屋、帐篷等多元化的住宿设施,推动建设高品质酒店10家,特色精品民宿50家。做好星空文章,依托豫西大峡谷、双龙湾景区、汤河温泉等景区,加强旅游景区厕所、停车坪、公共用水、垃圾收集等基础配套,打造高品质户外露营活动场所。鼓励举办丰富多彩的夜经济主题活动,提高游客参与度和逗留时间,丰富游客住宿体验。(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优化夜行服务。加强夜间经济街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重点夜经济发展需求,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置,按需增加夜间运营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梳理夜间经济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条件,采取新建立体停车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等。同时,在夜间经济集聚区周边合理规划共享电动车站点,科学确定投放数量,规范站点运营管理,为夜间消费群体提供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夜间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县发改委要将夜间经济产业发展纳入卢氏县十五五发展规划,牵头制定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整合夜间经济产业扶持政策。县商务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业态引导,推动负责各自领域产业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要各司其职,协同实施,确保交通、公共服务、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消防等社会管理方面稳定有序。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内夜间经济重点街区、场景规划打造、相关活动举办,以及日常精细管理、创新服务模式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共配套。完善智慧文旅系统,优化一部手机游卢氏功能。加快5G通讯网络建设,推进商圈、景区(点)、车站、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区域光纤宽带、无线网络等全覆盖。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持续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公共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政策支持。用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资金,加大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内市政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用好现有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商圈夜经济场景提质改造、夜经济重点项目打造、大型主题促销活动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商贸综合体、特色街区、夜市夜游等消费场景的亮化设施、广告宣传、区域摆卖等规范性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巡逻等配套管理,严格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监管,增设安全巡逻,增加夜间经济区的管理人员和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督促指导夜间经济主体建立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宣传推介。运用广播、电视、微博、短视频、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开展卢氏县夜间经济示范点和集聚区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包装策划我县夜经济品牌,通过网红直播、街头达人、综艺节目实地取景等精准化、场景化、互动式营销,让夜卢氏成为网红打卡地,扩大夜卢氏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相关阅读: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政策解读材料

图解|《卢氏县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