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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2017年冬季物资交流大会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7季物资交流大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20171116

 

 

卢氏县2017季物资交流大会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季物资交流大会各项工作,推动城乡经济繁荣发展,搞活商贸流通,扩大对外开放,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扩大开放为根本,以物资交流大会为平台,以全方位展示商品为主要形式,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特色,树立形象,塑造品牌,促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活跃地方经济,拉动县域经济增长。

    二、会期时间

    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农历十月初八至十月十八日。

三、会场地点

设在卢氏县城区,会场位于洛河南岸熊耳路西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物资交流大会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卢氏县2017年冬季物资交流大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长:蔡小卢(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副指挥长)

副组长:杨耀午(县政府办副主任)

姬爱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立(县监察局副局长)

 柯(县文明办主任)

戴江天(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亚岷(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政府办、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城市管理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产业集聚区、供电公司、文峪乡政府、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刘亚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物交会的信息发布,主会场摊位规划,客商的接洽安排,文艺演出舞台的搭建和文艺节目的安排,会费收取以及物交会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服务等项工作。

    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公安局。安排警力加强市场执勤巡逻,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厉打击扒窃、赌博等违法行为;安排专人做好会场交通疏导正常交通秩序

(二)监察局。负责对大会期间“三乱”违纪行为的查处,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财政局。负责物交会期间资金管理服务工作。

(四)住建局。搞好会场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并在会场东、西两侧设置垃圾箱,做到日积日清。

(五)交通运输局。负责物交会期间城乡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和调度,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确保交通安全。

(六)文广新局。负责物交会期间文艺节目的审查、管理和有关政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报道物交会期间的有关新闻。

(七)城市管理局。协助维护会场周边的市场秩序,负责物交会主会场以外占道经营的清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八)工商质监局。负责物交会期间各市场秩序的维护,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打击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

(九)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宣传,对会场内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保障大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   

(十)产业集聚区。负责会场周边环境协调。

(十一)供电公司。负责会场商户的供电,确保会场东、西两侧电源配送到位,保障商户用电安全

(十二)文峪乡政府。负责所属村组、居委会关系的协调,协助维护会场秩序。

(十三)县消防大队。搞好消防安全排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物交会期间无事故发生。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办好物交会提高到树立卢氏良好形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来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物资交流大会举办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应付现象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互通信息,对物交会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在物交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及时有效解决,不得以部门利益为由影响物交会举办。

(三)转变观念,搞好服务成员单位要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搞好优质服务,尤其要对进入会场的经营户,在摊位摆放、用电、财产安全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地客商来卢投资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