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通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我县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3人,根据市安置办、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双向选择和量化积分选岗的方式进行。有7名安置对象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在省市垂直单位中落实了工作岗位,有6名安置对象通过量化积分选岗方式在县内事业单位中落实了工作岗位。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安置办根据2017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双向选择和公开量化积分选岗结果,通知各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接收安排工作,并通知安置对象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上岗。
二、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在县安置办开出安排工作介绍信7天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拒不接受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任务的单位,由县编办核减该单位的人员编制,并承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相应纪律法律责任。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