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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8419

 

卢氏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把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实现气象服务效益的最大化确保农民增收,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气象局(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和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

二、实施办法

(一)作业原则。站在防灾、减灾、解决水资源短缺、森林防火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的战略高度统筹安排,未雨绸缪,不断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按照及时、安全、高效的工作原则,重点做好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

(二)作业点布置。按照在容易影响我县天气系统的上游以及易发生冰雹灾害的冰雹云路径和冰雹高几率发生区的上游设置作业点的原则,根据气候资料分析和实地调查,并结合我县几年来的人影工作实际,设置固定高炮增雨、防雹作业点11个,设置固定火箭增雨作业点3个。具体分布是:

1.固定高炮增雨、防雹作业点11

沙河乡留书岭村1 个,杜关镇桑树沟村1个,北王村1个,官道口镇阳坡村1个、耿家庄村1个,范里镇三门岭村1个、庙子村1个,木桐乡刘家1个,潘河乡下河村1个,官坡镇沙沟村1 个,东明镇庙凹村1个。

2.固定火箭增雨作业点3

官道口镇阳坡村1个,横涧乡照村飞机场1个,朱阳关镇杜店村1个。

(三)作业人员

1.火箭操作人员:由县气象局工作人员组成,县气象局负责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

2.高炮操作人员:电子化改造后每个炮点4名炮手,由作业点所在乡镇挑选,经湖北随州市高炮作业装备技术培训学校统一组织高炮操作培训,县气象局根据考核结果,将合格上岗人员信息在省、市人影办备案。

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上岗,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作业要求

1.当全县出现旱情时,县气象局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在做好预测、预报的同时,按照不放过一个天气过程的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乡镇及相关人员进行增雨作业。有关乡镇接到指令后,要及时安排作业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气象局工作人员的指挥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指令进行增雨作业。气象局工作人员进行火箭流动作业时,有关乡镇在接到县气象局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2.在防雹季节内(每年的59月),县气象局工作人员要24小时昼夜值班,严密监视天气情况。各防雹作业固定炮点要保证作业炮手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待命。当气象局工作人员在雷达图上发现某地达到防雹作业指标时要积极向上申请空域指令,并向相关作业炮点下达具体作业命令(发射量、高度角、方位角)。炮点值班人员发现天空出现积雨云或打雷时也要及时向县气象局汇报现场有关情况,由气象局申请空域指令并下达作业命令。作业炮手要在乡镇人武部工作人员或炮长的指挥下严格按照作业命令规范作业,确保作业效果。作业结束后,乡镇人武部工作人员或炮长要组织作业炮手负责做好高炮保养、维护和撤离时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气象局(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负责人工增雨、防雹作业高炮和火箭的布点,作业天气条件的选择和各项指令的下达工作。

2.负责利用火箭进行人工增雨的全部工作。

3.负责各固定高炮作业点的业务技术指导及具体作业指令的下达工作,包括申请空域指令、下达作业指令(发射的方位角、高度角、发弹量、间隔、停止射击命令)等。

4.负责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情况、雨情、墒情等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发布作业公告和信息。

5.申请作业人员信息备案,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总结报告,及时发布信息。

6.负责作业高炮、火箭的年检工作。

7.督促、检查、指导有关乡镇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8.为已备案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人身保险。

(二)有关乡镇(有固定增雨防雹作业点的)

1.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乡人武部人员具体负责,每个作业炮点明确一名负责人为炮长。要求各炮点严格按照县气象局下达的作业指令操作,如实向县气象局汇报作业信息(作业时间、用弹量、弹壳数等)。

2.完善标准化炮站建设任务,做好炮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各炮点做好作业装备的日常管护、保养工作,确保作业安全,尤其是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炮弹的运送和管理工作。作业结束后高炮要及时入库。

3.组织作业人员及时参加年度培训。

4.安排好作业人员值班,提供作业点通讯工具,确保有线、无线电话线路畅通,使指令能上传下达。炮站必须通市电并安装照明设备,确保正常工作及夜间作业。安排好作业必需用品和作业人员的生活,提高作业人员待遇。

5.负责本乡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宣传、协调、保障等工作。

6.要求各炮点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炮弹的出、入库登记工作,保管好弹壳并及时上交,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登记工作。

(三)县、乡人武部

1.县人武部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参加人工影响天气高炮操作培训并做好作业期间高炮机械故障的排除及检修等工作,确保高炮能安全、及时投入使用。

2.乡镇人武部工作人员要组织指挥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保证各项指令能有效执行。作业时负责作业人员、工作人员、高炮及现场的安全。负责作业点炮弹的安全存放工作,保证及时出、入库。负责炮弹的领取、中途运输安全和剩余炮弹、弹壳的上交工作。

(四)其它有关部门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配合、服务等工作。

四、目标责任及考评

(一)每年由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乡镇签订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由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每年对有关乡镇的人工增雨防雹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评并奖惩。

 

附件: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卢氏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卢氏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卢氏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张光明(县政府副县长)

长:靳  军(县人武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局、烟办、东明镇、官道口镇、杜关镇、范里镇、官坡镇、木桐乡、潘河乡、沙河乡及烟草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气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研究解决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