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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问题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03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

按照贵关于土地督察工作的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照督察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接到《关于开展2018年例行督察驻点工作的函》(国土督察济201816)后,卢氏县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发改住建、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卢氏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卢氏县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卢政办〔20188),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对土地例行督查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周密部署。

二、自查情况

(一)耕地保护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本次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下达给我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413.33公顷。利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与变更调查数据库、P图斑与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了套合,根据2017年、2018年拟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和上级下发文件要求,我县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行了调整,共划定16739个片(块),涉及373个村,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413.79公顷。

为加强监管,认真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9份,各乡镇政府与各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346份,并在县城及各乡镇村庄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21块。

本轮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我县加强了对保护目标的监管和落实,严禁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等情况发生。

2、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情况及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情况

一是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与各国土资源所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下达了硬性指标。各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内辖区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市、县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三是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四是加强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管理,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占用的数量和质量。五是保证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并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六是强化日常监管。县人民政府在一般考核年对各乡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在目标考核年进行全面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各乡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若完不成上述目标,必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扣减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乡人民政府每年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年111日前将自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各乡人民政府对调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以不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为底线,凡土地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理到位。

32017年度新增耕地情况

2017年度新增耕地数量为53.7762公顷。

4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017年初,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耕地保有量为3707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413.33公顷,截止2017年底,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我县耕地保护面积为37708.26公顷,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5、永久基本农田异地代保情况

    我县不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异地代保情况。

62017年度验收入库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达标情况

    2017年验收入库的项目为卢氏县2016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该项目类型为土地开发项目,经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立项审批,使用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耕地开垦费,项目涉及范里镇、官道口镇、文峪乡、木桐乡、潘河乡、沙河乡、徐家湾乡、横涧乡、瓦窑沟乡等9个乡,11个行政村,于20169月立项,20179月通过市局验收。项目开发规模为70.0426公顷,市级新增耕地面积为53.7762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9等。

(二)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12015—2017年建设用地报批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批准单独选址项目

2015年至2017年经批准单独选址项目3个,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卢氏至西坪)、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建设项目、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项目,总面积529.2699公顷,其中耕地190.7717公顷。

2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

经省政府审批五个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87.2619公顷,其中耕地56.9099公顷。

2土地征收实施情况

20152017年卢氏县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共8个批次,总面积616.5318公顷,需征收面积598.8063公顷。应支付征地补偿款41687.103万元,实际支付41687.103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1)卢氏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豫政土〔20164号),2016114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26.8704公顷,批准征收面积26.8704公顷,涉及东明镇东明村、石龙头村、黑马村张麻村,城关镇西关村、西北街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2811.7374万元,实际支付2811.7374万元。

2)卢氏县2015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豫政土〔201695号),201639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18.6189公顷,批准征收面积18.6189公顷,涉及双龙湾镇西虎岭村、东明镇火炎村、东坪村、城关镇石桥村、文峪乡磨上村、木桐乡夜长坪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1837.8522万元,实际支付1837.8522万元。

3)卢氏县201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豫政土〔2017488号),2017627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11.3389公顷,批准征收面积11.3389公顷,涉及横涧乡照村、营子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1207.5929万元,实际支付1207.5929万元。

4)卢氏县201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项目(豫政土〔2017477号),2017615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23.6533公顷,批准征收面积23.4219公顷,涉及东明镇东明村、石龙头村和文峪乡涧西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2494.4324万元,实际支付2494.4324万元。

5)卢氏县2016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项目(豫政土〔2017487号),2017627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面积6.7804公顷,批准征收面积6.7804公顷,涉及双龙湾镇磨口村、文峪乡南窑村、潘河乡下河村、徐家湾乡徐家湾村和沙河乡沙河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615.5932万元,实际支付615.5932万元。

6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县段建设项目(国土资函〔2016173号),20164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批准征收使用,面积82.5895公顷,批准征收使用面积82.5895公顷,涉及官道口镇大岭村9个村集体,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9342.6055万元,实际支付9342.6055万元。

7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卢氏段)建设项目(国土资函〔201736号),201712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批准征收使用,面积161.2156公顷,批准征收使用面积157.6781公顷,涉及文峪乡等6个乡镇、黑了宿村等39个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5068.8704万元,实际支付5068.8704万元。

8)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卢氏至西坪段建设项目(卢氏段)(国土资函〔201558号),20152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批准征收使用,面积285.46478公顷,批准征收使用面积271.8758公顷,涉及东明镇等5个乡镇、涧西村等26个村,已全部征收补偿到位,应支付征地补偿款17882.9453万元,实际支付17882.9453万元。

(三)土地供应情况

12016年全年共供应土地303.2203公顷,其中出让土地25宗,面积15.5417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9965.62万元;划拨土地共21宗,面积287.6785公顷。

2017年全年共供应土地91.6646公顷,其中出让土地4宗,面积4.722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134.67万元;划拨土地14宗,面积86.9416公顷。

所有出让宗地严格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程序进行,每宗土地由省政府批准后,县政府完成收储补偿,经住建部门前期规划,评估机构评估备案,财政局进行成本结算,经集体会审后制定出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在河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挂牌公告,公开交易,公平竞争,依法依规,公正透明。

2、所供土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土地坚决不供。

32016-2017年土地出让金及时全额缴纳县财政专户,不存在拖欠出让金行为。

4、无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供应土地。

(四)土地利用情况

12013—2017年卢氏县经国土资源部、省政府批准土地共15个批次,批准面积765.5764公顷,供应土地443.4605公顷,供地率57.93%。未供土地主要是蒙华铁路用地164公顷,为单独选址和国家重点项目,批文回来比较晚,目前正在联系用地单位办理供地手续,手续办结后,我县供地率将达到78%

2、供后闲置土地1宗为卢氏县精神卫生医院项目,该地块位于职业高中东侧、解放路南、桃花谷路西、老209国道北,地块规划编号D3-3-1,面积1.75公顷(26.25亩),规划用途医卫慈善用地,该宗地在20129月经省政府(豫政土﹝2012971号)文件批复,2013812日经县政府(卢政批﹝201324号)文件批准划拨给卢氏县精神卫生医院,约定竣工时间为2015913日。目前只有围墙扎起,院内没有建筑物,停工状态达三年之久,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县政府已于2016年予以批准收回(卢政批﹝201695号)。经卢氏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该宗地调整给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使用,目前正在办理划拨手续。

3、实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一是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二是对住宅用地严格限制容积率,容积率>1,方可供地;三是严格划拨土地目录,不符合划拨条件的坚决不以划拨方式供地;四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如世纪华瑞、博金百悦城等2宗土地,盘活存量达50余亩;老车站存量50余亩已列入2018年供地计划;县精神病院收回土地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使用、个别乡镇划拨土地由政府收回调整使用等。

4、实时监测已批空闲土地10个图斑,面积720.99亩,因项目、规划、收储、招商等因素影响,尚未办理土地供应,县政府已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落实责任单位,按照先易后难,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处置方案,同时积极协调县财政、住建、发改、收储等相关部门和项目承办主体,督促项目尽快落地,确保空闲土地在两年内全部处置到位。

5、土地批后监管情况

卢氏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批后监管工作,及时督促项目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监督建设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卢国土资﹝201565号)等相关文件,对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职责分工。宗地供应后,对所有供地项目交地、开工、建设、竣工等每个阶段,实地核查,并拍照上传至土地市场监管系统,没有延迟上报现象。

(五)土地执法情况

1、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省、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住建、司法、公安、法院、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卢氏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卢政20187,明确了卫片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确定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整改的主体责任,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度卫片共下发卢氏县遥感监测图斑265个,总面积4955.4亩。经在河南省遥感监测数据调查统计分析系统中进行合法性填报举证,通过省厅进行审核,确定我县265个监测图斑中,合法图斑110个,面积2155.2亩;设施农用地图斑49个,面积766.5亩;临时用地图斑36个,面积374亩;伪变化图斑35个,面积981.6亩;农村道路图斑6个,面积124.9亩;违法图斑29个,面积553.2亩。

29个违法用地图斑目前已全部立案调查,并对其中5起涉嫌构成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2、土地执法职责履行情况

   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18亿亩耕地不减少,这是党中央明确提出的战略目标。近几年来,随着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用地需求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我县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职责,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完善了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努力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一是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明确乡镇党委、政府是违法用地整改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土地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格局。二是县委县政府将耕地保护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土地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采取取消评优资格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纠正到位。三是构建执法共同责任,强化执法监察职责。不定期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确实解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纪委、县法院、县法制办等部门的联动,对国土资源移送的违法案件进行快审快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有效地解决仅靠国土部门一家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利用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过街横幅。通过宣教和辅导,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用地和节约用地的意识。

3、以生态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建设占地情况

我县不存在以生态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建设占地情况。

(六)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1、2016-2017年度土地登记和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2016-2017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理土地登记76件(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65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件;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1件;一般变更登记8件)。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43件,融资37145.22万元。卢氏县不动产中心共接收住建、林业档案数:房管所12500份,房产交易所19279份,林业41231份,共计73010份。

2、2017年度不动产登记中心无违法违规办理土地登记和土地抵押融资情况。

3、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情况

    为实现不动产登记的畅通,今年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参加省厅国土资源系统培训4次,市局培训9次;积极协调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出现的中梗阻问题,通过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效能革命等活动,把原来一般登记30天压缩到15天,抵押登记由20天压缩到5天,查封、异议登记等业务做及时即办。健全中心相继出台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考勤制度及请销假、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改善中心工作作风,提高效率,严格管理,树立国土资源局形象。以规范登记、高效登记、便民利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从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涉地规范性文件情况

20132017县政府出台涉土规范性文件8

(八)有关部门涉土职责履行情况

发改、住建、规划、农业、等涉土部门在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中依法履职尽责情况,都能够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事,相互配合让每一个涉土项目合法依规落地。

 

 

 

                              20185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