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9日
卢氏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村镇〔2018〕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建〔2018〕203号)及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4类重点对象放在危房改造的优先位置,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准实施,确保2020年以前完成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减轻负担。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控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推进加固改造,实施特困户兜底政策,避免因建房返贫。
扎实推进。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确保质量和效果,避免冒进,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明确责任。各乡镇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督导落实。
二、目标任务及相关政策
2018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469户。
1、补助标准
2018年户均补助标准为17000元(中央补助14000元,省级补助3000元)。
各类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
(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
(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2、改造方式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大力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农房加固技术。加强对加固改造益处的宣传教育,制定鼓励加固政策,建立有效的组织实施方式。
各乡镇要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租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改造要求
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县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面积标准。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配套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各乡镇要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发放到户,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研究推广低造价、功能好、安全、绿色的农房建造技术,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的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节约改造资金,提高居住功能。
三、时间安排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验收后及时报县级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原则上当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操作程序和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纸质档案的整理。加快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应在当年12月底之前完成。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及信息共享。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财政、扶贫、发改、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乡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切实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县住建、财政、扶贫行政主管部门要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县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任务落实到乡、资金拨付到乡、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
(二)加强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措。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也将继续安排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列入中期财政规划予以保障。各乡镇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财政按照中央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统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挥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4类重点对象改造危房。
2、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和省资金管理办法精神,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细则。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政府组织统建的,经危房改造户同意并签定有效协议,报请县级财政、住建部门批准,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队。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等精神,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等要求,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
(四)确保老旧危房及时拆除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D级危房应拆除重建要求,深入细致做好危改农户的思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凡新房建成后,必须及时将旧房拆除,不得以堆放农具、杂物为由保留旧危房,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实行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明确专人于每月的20日前将本乡镇危房改造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以及下月改造计划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报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对年度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检查情况、年度总结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六)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和省级相关要求,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各乡镇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 1.卢氏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各乡镇任务分配表
2.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卢氏县2018年危房改造各乡镇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户数 |
1 | 东明镇 | 25 |
2 | 范里镇 | 20 |
3 | 文峪乡 | 25 |
4 | 横涧乡 | 20 |
5 | 官道口镇 | 35 |
6 | 杜关镇 | 30 |
7 | 沙河乡 | 25 |
8 | 潘河乡 | 15 |
9 | 木桐乡 | 25 |
10 | 双龙湾镇 | 20 |
11 | 徐家湾乡 | 15 |
12 | 五里川镇 | 35 |
13 | 朱阳关镇 | 35 |
14 | 汤河乡 | 30 |
15 | 瓦窑沟乡 | 35 |
16 | 狮子坪乡 | 20 |
17 | 双槐树乡 | 25 |
18 | 官坡镇 | 35 |
合计 | 470 |
附件2
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伟(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阿录生(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纪委、监察委、农牧局、审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残联、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局、农村商业银行、19个乡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建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住建局副职兼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报批、考评等工作;加强与上级政府及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政策支持;根据中央、省、市、县的资金构成情况,合理安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核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督促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