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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秸秆禁烧攻坚战和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00:02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卢氏县秸秆禁烧攻坚战和综合利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2018525日    

 

 

卢氏县秸秆禁烧攻坚战和综合利用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具体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秸秆资源,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按照三门峡市农牧局关于《2018年三门峡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及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综合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我县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巩固禁烧成果,进一步遏制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努力实现全县卫星监测秆焚烧零火点;同时,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8%以上。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时间节点

在全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杆禁烧工作。

1.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全“蓝天卫士”快速管控经验,在夏秋季重点时段召开全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或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6日至6月30日,9月16日至11月10日)

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会议要求强化县、乡、村级网络化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处无死角

3.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总结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县禁烧办组织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农部门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公安、环保、交通运输、气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强化农部门和乡镇的组织领导体制,全面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级责任体系。层层制定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进一步落实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地、严防死守,奖惩到位,保证秸秆禁烧履职尽责全覆盖、全过程、无死角。

(三)强化督导检查。积极参加政府或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组织的联合督导活动。同时,在夏秋两季重点禁烧时段,秸秆禁烧督导组、巡查队,深入乡村基层、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地督导巡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夯实责任,看死牢。

)强化高效管控。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建完善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县乡“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广泛开展“蓝天卫士”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依法治理。依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明确本级秸秆禁烧监管部门,要建立执法队,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管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积极督促公安、消防、环保、监察等部门,及时依法处理秸焚烧现象,建立起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要结合“蓝天卫士”监控系统,“一烧双查”“一烧双罚”。并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秸秆现象,及时曝光、形成震慑,继续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六)强化综合利用。督促乡镇政府和发改、财政、工信、农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贯彻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攻关研发,积极推广成熟实用的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突出秸秆机械还田、饲料化利用方式,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做好弃秸的收储清运,强化源头疏导,化害为利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七)强化宣传引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继续采取铺天盖地接地气的宣传活动,如制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片、发放告书明白纸、“签订承诺书”、悬挂宣传横幅电视动字幕提醒、发送手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讲设立固定禁烧站点以及开展“小手拉大手”、“科技下乡”等宣传手段和活动,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强化村规民约约,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深厚氛围。

()强化信息沟通。在常态化监管阶段,实行信息沟通报制。在重点禁烧阶段,实行信息沟通日报制。各乡镇要及时将组织领导、网络管理、执法监管、督导检查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将通过编发动态信息、发送手机短信、建立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左右相通。同时,要加强预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对于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努力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九)强化考核问责。“三夏”、“三秋”期间,对全县首次出现着火点的地方,县政府约谈着火点所在乡镇分管负责人和督导组主要负责人;发现1个着火点,县禁烧办视情况对发生着火点所在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所在乡镇禁烧办上报书面检查;凡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的,由乡镇政府向上级政府上报书面检查。对无视约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两次成为约谈对象的,将对乡镇和所包负的督导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凡被国家、省卫星监测发现通报的,一个着火点省财政厅罚款50万元外,市级再加罚50万元;凡被省督导组发现并通报的,一个着火点市级罚款40万元;凡被市督导组发现并通报的,一个着火点市级罚款30万元。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杆、垃圾、废旧轮胎等产生火点和烟雾的当事人,由县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附件:卢氏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组责任区域划分表

 

 

 

 

 

 

 

 

 

 

卢氏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督查组责任区域划分表

 

序号

责任单位

督查区域

1

农牧局

五里川、双槐树、狮子坪

2

环保局

横涧、文峪、东明、城关镇

3

林业局

瓦窑沟、朱阳关、汤河

4

公安局

范里、杜关、官道口

5

交通局

徐家湾、双龙湾、官坡

6

气象局

潘河、木桐、沙河

督查主要内容: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完善情况

2、秸秆禁烧宣传情况  

3、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措施落实情况

4、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情况

5、现场检查是否有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禁烧任务落实情况

6、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各督查组每天要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联系电话:7879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