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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整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7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是政府形象在网络上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网站管理,整合集约网站资源,提高便民程度,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的通报》(豫政办文〔2018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整合管理工作,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搭建统一互动交流平台,打通信息壁垒,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加大政府网站整合力度,推进集约共享,由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于6月底前完成全县政府网站资源信息整合工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622日)

政府办作为县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全面负责本次网站整合工作的指导、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务必于622日前确定主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整合工作的开展实施,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登记表于622日前报送政府办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联系人:王焕焕,联系电话:7188500),若有变动须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将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时上报。

(二)排查清理阶段(622-623日)

根据省政府县级以下部门不再开设政府网站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所属二级机构是否单独开设有门户网站,对于排查出的网站一并列入本次清理范围。623日起,对本单位网站的备案、域名等内容进行注销,在本单位网站首页的每个栏目连续发布停用公告。

原则上,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不再单独开设网站,如有特殊需求必须要开设网站的,需向县政府申请。对于无故未完成网站清理工作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

(三)信息整合阶段(624-27日)

各部门已建网站的所有内容,迁移整合至县政府网站的对应栏目。各部门自行做数据备份工作,在二级账号发放后,由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更新。需要开设特别专栏的部门,请提前与政府办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联系。

四、管理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在政府网站整合后,在县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信息时,要规范信息采集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每个栏目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注重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自觉维护政府门户网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要做好已发布信息的留存工作,做到工作留痕、有迹可循。

 

附件: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登记表

 

 

                              20186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