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6日
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遏制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遏制超限超载运输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治超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参与、全民动员”的工作机制,明确权责清单,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科技监管,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遏制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有效预防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
制订、印发《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力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1月20日)
全县各乡镇及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查处货运源头企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全县各乡镇及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相关建议,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部门职责
(一)加强货运源头管控
1.源头检测信息联网。对从事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等货物装载的集散地以及货运站(场)的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货运车辆出站(场)装载称重检测信息全部接入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数据信息监控中心,实现实时管控。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重点路段强制限高。在重要农村公路、各类料场出入口,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设置限宽、限高设施,严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3.规范计量称重设备。全面清查货运源头单位及公路沿线各类料场计量称重设备,必须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计量和监控设备,对计量称重设备不达标、到期不审验、不按规定使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4.全面清查各类料场。对公路沿线的各类料场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营业执照、无用地手续、擅自扩大用地范围、擅自占用土地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协助各乡镇清理取缔各类非法料场,并恢复土地原状。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配合
5.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治理超限超载的政策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货运车辆信息、装载台帐;严禁违规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责任单位:各货运源头单位
(二)加强路面联合执法
1.强化执法力量配备。公安部门配备专职治超执法人员,联合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治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配合
2.加大治超执法力度。依托卢氏县杜关公路超限检测站,引导车辆入站检测,并重点针对绕行逃避检测或者短途超限运输情形严重的路段,加大联合流动执法频次,不断加强执法力度、维持执法秩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建立检测信息网络。三淅高速卢氏县收费站应按照新颁布的河南省治超条例,对高速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设备,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协助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调取、拷贝监控及检测磅单等有关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的证据资料。
责任单位:三淅高速卢氏县收费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将各成员单位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治超新标准、新举措、新规定、新政策;在货运源头单位及重点路段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形成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从业人员、车主等不想超、不敢超、不愿超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将治超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满足执法工作实际需要。
(四)强力督查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负责对治超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设立统一举报电话(0398—7887566),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肃查处、纠正违规执法行为,净化执法环境,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1
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现成立卢氏县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治超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伟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耀午(县政府办副主任)
靳永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戴江天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工商质监局、宣传部、县政府应急管理中心及19个乡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及交通运输局主管副局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