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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卢氏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91月29    

 

卢氏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建立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发现了一批出生于2002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9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精神,为做好我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建立核查劝返机构

为切实做好核查劝返工作成立卢氏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切实做好核查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对核查劝返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工作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查学生的学籍,协助政府做好文件起草、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报表整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核查劝返和控辍保学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学生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及家庭住址等有关信息,为核查工作提供支持。县民政部门负责乞讨、流浪儿童的登记及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县司法部门负责依法向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且拒不改正的家长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要根据疑似失学名单开展逐个核查、登记和劝返工作,会同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乡镇政府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二、做好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分解下达比对结果。县政府负责将市下达的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比对结果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政府

(二)做好核查工作。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下发的信息对比结果,指导乡镇采取入门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见附件3)所列情形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相关管理问题由县政府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

(三)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根据失学辍学原因,协调相关部门精准施策,逐一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属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要根据教育扶贫政策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适龄残疾儿童,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寺入教的,要着重做好法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工作要依法管理、坚决整治违法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县教育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着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各乡镇要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二)核查劝返上报。各乡镇要对照疑似失学儿童名单,逐一摸清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对确属失学的,要把劝返复学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在逐一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基础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形成工作总结并认真填报《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附件4《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附件5)。各乡镇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总结及两个汇总表于2019年220日前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lsjtjjjg2018@163.com邮箱,同时U盘报送核查情况2月底,形成我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总结上报市教育局

(三)健全监测机制。将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重点监测区,将疑似失学儿童人数较多的乡镇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对重点监测区乡镇控辍保学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各乡镇、各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学校要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与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学生一致。

联系电话:0398-7876492